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4﹞9号)文件精神和《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确保复试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工作办公室及研究生复试小组。
(一)成立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以及各学术学科带头人组成,履行学校规定的学院招生工作职责。其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审核的复试名单安排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3.对本院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政策、纪律培训;
4.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1)审查思想政治品德,特别是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审查;
(2)审查初试成绩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审查学历。
5.负责确定本学院拟复试名单和学院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全程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对学院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投诉电话:0851-88308717,邮箱:pmc@gzu.edu.cn,地址:我学院党政办公室。
(三)成立招生工作办公室
成员由院研究生科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四)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担任,成员由硕士点导师组成,设复试小组秘书两名,其工作职责如下:
1.确定本专业复试的笔试内容;
2.制定复试方案;
3.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最终给出评分;
4.结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5.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复试材料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三、复试办法及要求
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
(一)学院招生计划及一志愿复试名单
1.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研究生方向 | 学习形式 | 计划录取人数 | 已接收推免人数 |
112 | 我学院 | 078000 | 药学 | 01 | 药物化学 | 全日制 | 40 | 1 |
02 | 药剂学 |
03 | 药物分析学 |
04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05 | 药理学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01 | 制药工程 | 30 | 0 |
小计 | | | | | | | 70 | 1 |
注:结合2024年报考学科点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按照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人数120%进入复试,复试人员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药学(078000)按照一级学科(不区分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为283分;生物与医药(086000)制药工程方向复试分数线为325分。单科分数线以B类国家线为准。 |
2.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试形式
采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的方式开展工作。
原则上,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形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将于2024年3月27日-29日开展,其中笔试于3月27日19:00进行,综合面试于3月28、29日进行。考试和复试地点报到时具体通知。
(四)复试考查要求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综合运用笔试、面试的方式选拔。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复试小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学校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考生缴纳复试费可通过我校财务处(西校区贤正楼2号楼)一楼缴费机自助缴费,缴费标准:100/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到时间: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9:00-17:00。
报到地点:我校西校区崇义楼418会议室。
抽签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7日17:00在418会议室进行统一抽签,该抽签顺序即为参加复试顺序和笔试座位号。
1.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如下)须于3月27日17: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档,纸质版材料于报到时现场提交: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6)在校期间获奖证书;
(7)研究生初试成绩单;
(8)缴费凭据;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注:1至10所指证件除原件外,各准备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须按序号顺序,合并生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pmc@gzu.edu.cn。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须确保真实无误,如材料不实,将取消考生复试和录取资格。
(七)体检
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体检在学校医院进行,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复试内容
1.笔试(总分100分):对考生专业知识的考核。
2.英语面试(总分100分):考生先采用中文进行自我介绍,随后再用英文介绍,内容包括受教育背景、学习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等,原则上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思想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进行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察。各复试小组按复试人数1:1.5准备问题,考生须现场抽取3个问题(2个专业题+1个综合素质题)进行作答,原则上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次回答完毕后,要以“考生XXX作答完毕”为结尾。
(九)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0%+英语面试成绩×1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70%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录取顺序:学院结合学科特点,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4.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将于2024年4月1日前在16877太阳集团官网上公示。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16877太阳集团,如有与学校规定不符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附件1: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我学院).xlsx附件2: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doc